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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龙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26公里处,面积21万公顷。扎龙自然保护区芦苇沼泽广袤辽远,湖泊星罗棋布,苇草肥美,鱼虾丰盛,环境幽静,风光绮丽,是鸟类繁衍的"天堂",保护区栖居鸟类150多种,其中鹤的种类多,数量大,颇为世人瞩目,素有"鹤的故乡"之称。
扎龙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保护湿地及国家级保护动物丹顶鹤等野生动物。横跨二区四县,该湿地是乌裕尔河下游失去河道,河水漫溢而成的一大片永久性弱碱性淡水沼泽区,由许多小型浅水湖泊和广阔的草甸、草原组成。沼泽地最大水深0.75米,湖泊最大水深达5米。该区生息繁衍着鱼类有46种,昆虫类达277种,鸟类260种,兽类21种。其中丹顶鹤、白枕鹤、白头鹤、闺秀鹤、白鹤和灰鹤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一、二级动物。每年4月一5月份约200余只丹顶鹤及其他水禽来此处栖息繁衍,白鹤数量近1000只,来此栖息逗留后继续北迁至俄罗斯境内;为迁徒性停息鸟。芦苇沼泽和塔头苔草是丹顶鹤的主要栖息地。芦苇高达1米一3米,人类难以进入,为这些珍贵水禽的生存和繁衍创造了条件。野生经济鸟类每年繁殖数量达10万只以上。
扎龙湖位于乌裕尔河下游齐齐哈尔市与大庆市林甸县和杜尔伯特县境内。有齐扎公路直通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局建在保护区的中部偏西,西与扎龙村为邻,南与吐木柯村隔湖相望,北与石家店村一湖之隔,东同狐狸芯一水之隔。几个小岛上有居民居住。年平均温度3.9℃,年平均降水量402.7毫米,主要任务是湿地保护,水禽、鹤类科研繁育。扎龙自然保护区原是齐齐哈尔市扎龙渔场所辖渔区。
1976年由省林业厅开始筹建,1979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黑龙江省扎龙自然保护区,成立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87年4月国务院批准扎龙自然保 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中国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扎龙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