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季根河”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来源:国际旅游摄影网 日期:2016-04-22 23:08:22
根河,是蒙古语“葛根高勒”的音译,意为“清澈透明的河”。 地处大兴安岭北段西坡,东与鄂伦春自治旗为邻,西与额尔古纳市接壤,南连牙克石市,北接黑龙江省漠河县、呼中区。
境内遍布永冻层,被称为“中国冷极”,是中国冰雪画诞生地和原生态避暑目的地。全市拥有2个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森林公园面积2900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3.6%,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级汗马自然保护区、伊克萨玛国家森林公园、自治区级阿鲁自然保护区与北部原始林区相连,形成了1.1万余平方公里的寒温带明亮原始针叶林区,森林生态系统地位十分重要。根河还是拥有驯鹿种群的城市,境内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族是以使用驯鹿和狩猎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人口较少民族,“使鹿文化”闻名中外,是世界级的文化名片。
为了进一步宣传展示根河地区人文、自然、文化旅游事业,为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摄影报社与根河市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2016“四季根河”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根河的风光风情等旅游资源,提升根河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摄影带动旅游。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根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卡雷拉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呼伦贝尔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生态旅游、时代建设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1月1日至11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根河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根河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根河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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