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大美齐鲁”
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山东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局之年,为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貌,用影像艺术作品描绘大美山东,通过航拍的全新角度揭开齐鲁大地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和社会之美,决定举办山东省首届“好客山东·大美齐鲁”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好客山东·大美齐鲁”
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中国国际旅游航拍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艺术摄影学会
山东城市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航拍分会
三、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拟获奖作品约200件(摄影作品必须以航拍视角拍摄)。奖项和获奖作品将根据实际投稿情况调整。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100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获取奖金达到纳税标准的,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四、获奖作者权益
1.获奖者个人有机会成为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航拍分会特约航拍师、特约摄影师,并可作为加入山东艺术摄影学会会员的入会的条件。
2.所有入围作品将在互联网进行集中推介展示,组委会还将组织优秀作者参与山东省范围内旅游航拍采风活动。
3.入围的作者将有机会参加由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举办的颁奖典礼。
4.入选参展的作品,经专家评审推荐,优秀作品将参加在济南、青岛、济宁、泰安、临沂等城市举办的大型巡展,所有获奖作者均可应邀出席巡展现场。
5.所有入围作品可无偿使用于山东旅游形象各类宣传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
五、作品征集范围及要求
1.征稿内容
山东省范围内的旅游景区、绿水青山、城市建筑和人文景观的各种各类航拍摄影作品(高点拍摄的航拍视角类作品也可参赛)。内容可涵盖自然风光、历史人文、节庆活动、城市景观、百姓生活、市俗民情、经济文化活动等各个方面。
2.作品要求
图片统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为5M左右,长边不得低于3000像素(例如:5000X 3000像素,分辨率300)
每人投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参赛者所提交的照片均不得添加水印、LOGO等包含参赛者嵌入的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逾期不提供者,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中递补。
参赛作品可以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通过软件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添加、删除、修改照片素材等。
所有参赛作品应标注标题和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以及作者真实姓名、性别、所在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将作品发送至zglyhp@sina.cn(注明“好客山东·大美齐鲁”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4.征稿时间
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31日
六、其他细则
1.本次大赛本着“汇集精品”的原则,参赛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但等级奖项不能兼得,优秀奖、入围奖不受单人获奖数量限制。
2.对于参赛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保护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于山东旅游形象各类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3.大赛公示结束后,获奖者需在指定日期内根据提示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作为领取奖金的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
4.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活动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5.主办方将对组织投稿的市、区、县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好客山东·大美齐鲁’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优秀组织奖”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好客山东·大美齐鲁’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特别贡献奖”证书。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以上规定。
“好客山东·大美齐鲁”
中国国际旅游航拍作品大赛组委会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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