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春秋杯”手机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 手机影影大赛征集 ——
三、荣誉设置及稿酬
1、每季评选出:
一等奖2名:奖励稿酬1500元及证书;
二等奖4名:奖励稿酬800元及证书;
三等奖6名:奖励稿酬500元及证书;
优秀奖30名:奖励稿酬200元及证书。
2、从全年四个季度获奖作品中评选出:
年度金奖1名:奖励稿酬3000元及奖杯;
年度银奖2名:奖励稿酬2000元及奖杯;
年度铜奖3名:奖励稿酬1000元及奖杯;
年度获奖作品评选通过网络投票(占30%)和评委评选(占70%)方式产生。
3、等级奖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稿酬为税前金额,主办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税金。
4、拟获奖名单将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和春秋文艺公众号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征稿要求:
1、大赛旨在推动大众手机摄影,征稿对象不限地域。凡使用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2、大赛不设主题,不设类别,拍摄题材、地域不限,鼓励构思独特、创意新颖的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形式不限,只收单幅作品,每位投稿人每季限投十幅。
4、参赛作品必须由手机拍摄,不得使用相机等设备。可使用手机修图软件做后期处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电脑后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投稿须知
1、来稿只收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作品长边为1200像素。
2、每件作品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
3、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4、文件夹内的照片文件命名方式: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手机型号+拍摄时间地点+后期软件名称,如有文字说明要单建文档,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
5、获奖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原始数据文件(不低于1MB),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和使用其它摄影器材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7、投稿作品不得人为添加任何与作品呈现无关的水印、文字和装饰性边框。
8、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参赛者进行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参展作品用于本次大赛活动的推广宣传活动,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0、参赛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11、为做到公平、公正,赛事主办、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委会成员不可投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1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13、主办方可以根据参赛作品质量调整获奖名额,不再另行通知。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邮箱:cqb2019@126.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宾 联系电话:022-28298679
联系人:顾淳 联系电话:022-23395952
“春秋杯”手机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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