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根据《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在河南生活、工作或河南籍的中国公民;
3.赞成《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4.自觉遵守《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达15分以上(含15分),其中原则上必须有5分以上(含5分)为河南摄协相关条件,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说明:
1.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4.同一件摄影作品在不同展览或刊物重复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5.由河南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届次展”举办周期为两年(含两年)以上。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数量不超过20个,获奖和入选作品总数不超过100个。每位参评者在当届获奖和入选作品总数不得超过2件。“届次展”需经河南摄协备案,否则不计入入会业绩分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纸质材料
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自愿申请加入河南摄协的个人,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在上报纸质《入会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交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贴一张,附一张)、摄影作品4幅(7英寸,背面标注姓名和作品标题)及以下纸质材料: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以及摄影文章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3)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和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4)接受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5)获得摄影领域国家专利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关从业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在各地、市、区、县级摄协连续担任驻会副主席、秘书长的申请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任职证明、业绩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
说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包括:
(1)《入会申请书》的电子版(word格式)
(2)证件照、摄影作品的电子版(JPEG格式,数据量1MB以下)
(3)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JPEG格式,数据量1MB以下)
3.申报程序
(1)各地市的申请人,应由两名河南摄协会员介绍,介绍人应在《入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并需申请人亲笔签名后,再将本人所有申请材料送交所属地市摄协,由地市摄协在《入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河南摄协。(签署意见时需含有“同意推荐xxx申请入会”字样)
(2)省直单位的申请人,应由两名河南摄协会员介绍,介绍人应在《入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并需申请人亲笔签名后,由申请人所属行业摄影分会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在《入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本人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河南摄协。(签署意见时需含有“同意推荐xxx申请入会”字样)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河南摄协每年组织两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河南摄协主席团召开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第五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协会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 会费标准为400元(终身会费)。
第六条 附则
本细则经河南摄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河南摄协。
原文转自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